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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1-13 来源:宜君县纪委监委 作者: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宜君县兴盛粮油储备有限责任公司原执行董事、经理陈印来违规购买土特产的问题。2020至2021年,陈印来在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期间,多次在公务接待中违规购买烟酒、土特产,共计3.02万元。陈印来还存在其他职务违法问题。2022年9月,陈印来受到撤职处分,并没收违法所得。

2.宜君县棋盘镇经济联合社原理事长孙万宝工作不细不实,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2019年3月,孙万宝在任寺天村经济联合社理事长期间,工作不细不实,漠视群众利益,在组织群众种植中药材享受国家药材补贴工作中及集体经济专业合作社日常管理中,违反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支出未经村集体经济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2019年,孙万宝虚报并套取中药材奖补资金3.312万元,违反工作纪律。2022年3月,孙万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君县尧生镇八丈塬村党支部原书记邢建军不正确履职、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2009年1月至2012年12月,邢建军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以申报危房改造资料费的名义向8户危房改造户违规收取1.39万元费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邢建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5月,邢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