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日前,印台区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印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秦胜利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5年,秦胜利在担任印台区人民法院新街法庭庭长期间,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收受当事人6条芙蓉王香烟、代充值手机话费300元。2019年6月,秦胜利在当事人要求下将收受财物折价退还现金1700元。2020年2月,秦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