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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抓实“六个环节”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发布时间:2023-08-16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杨旭

近年来,铜川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精神,完善整改阶段工作流程,突出抓好巡察反馈、方案制定、日常监督等六个环节,持续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抓反馈促责任落实。坚持巡察整改从反馈开始,市级分管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巡察反馈会议,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列席反馈会议,将反馈意见分别抄送市级领导、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工作合力。

抓方案促措施完善。把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作为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的首要任务,印发《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职责清单》,日常监督部门、市委巡察机构严格审核整改方案,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统一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方案修改意见,督促修改完善整改措施,确保每个问题的整改措施都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抓监督促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认真落实《铜川市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加强日常监督,市委巡察办根据整改进度及时向日常监督部门发送工作提示,明确整改各环节监督的重点任务和要求,定期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抓剖析促成效提升。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分别派员列席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和工作职责,深刻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对原因查找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的责令重新召开,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工作质量。

抓审核促问题解决。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收到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进展报告后,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审核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由市纪委监委机关汇总反馈被巡察党组织,并督促其继续加强整改,持续推动反馈问题解决。十三届市委巡察以来,对19个党组织提出巡察整改意见建议125个。

抓评估促成果运用。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6个月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巡察整改检查评估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走访、量化打分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将检查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先后有18个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因巡察整改不力、不到位等被市委考核部门取消评优资格,有效做实了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