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省、市、县纪委监委相继召开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宜君县太安镇景丰村经济合作社出纳黄竹萍在水费收缴工作中未正确履职的问题。黄竹萍在2021年2月至10月将收缴村民的水费2642.6元长期自己保管,未按规定上交财政账户。2022年5月,黄竹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宜君县彭镇布庄村村委会主任陈应战在水井及自来水维修工作中未正确履职的问题。陈应战在任职期间,对水井及自来水管网管理不善,在维修过程中未向群众公布维修相关费用、运行费用,在未召开相关会议的情况下设定水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陈应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君县太安镇高楼洼村东化沟组原组长辛广乾在饮水项目工程结算中虚报人工工资的问题。辛广乾在任职期间,在饮水项目工程结算过程中,虚报人工工资1000元用于支付组务日常开支。2017年12月,辛广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