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耀州区董家河镇政府司机王飞(临时聘用人员)公事外出期间用公车办私事。耀州区董家河镇政府给予王飞辞退处理;董家河镇纪委给予董家河镇分管党政综合办主任董春鹏(副科级)诫勉谈话;耀州区纪委对董家河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
2、王益区合疗办主任李忠良驾驶本单位公车参加葬礼,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印台区印台街道办顺河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忠利坐支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酒后滋事。王忠利受到撤销顺河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处分。
4、宜君县文物旅游局公务接待费过高,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不严,未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宜君县文物旅游局局长田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计李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新区坡头街道办事处干部封宏权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危房改造资料,骗取补助资金。封宏权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防止反弹。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依然故我,顶风违纪的快查严处。各级各部门要以全市农村社区财务大检查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对症下药。要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严肃问责,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