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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纪委公开曝光11起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作者:任鑫艳
 

印台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对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的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这11起典型案件分别是:

一、金锁关镇崔家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海潮在担任金锁关镇崔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收受他人贿赂;给村干部滥发奖金补贴;私设“小金库”;财务管理混乱等违纪违法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依法罢免村主任职务、追缴违纪违法所得资金,并移交司法机关。

二、崔家沟村原监委会主任李建华在担任崔家沟村监委会主任期间,给村干部滥发奖金补贴;私设“小金库”;财务监管混乱、失职等违纪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罢免村监委会主任职务、追缴违纪所得资金。

三、崔家沟村支部委员、村报账员胡伟民在担任崔家沟村支部委员、村报账员期间,给村干部滥发奖金补贴;私设“小金库”;财务管理混乱等违纪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资金。

四、红土镇教育办主任侯存盈给妻子办理享受低保违纪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还领取的低保金。

五、三里洞办芳草社区委员岳银萍在稳控工作中思想麻痹、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信息不灵,被稳控人员越级上访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六、阿庄镇西沟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曹振武在与妻子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她人非婚生子的违纪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七、高楼河镇水利村党支部书记李水峰在“两委会”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拒不执行选委会决议;私自伪造文件;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等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暂停其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八、广阳镇井家堡村一组原组长井佩宜在对外承包合同盖章时将村主任殴打致轻伤,被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九、广阳镇陶贤村支部委员、四组组长任长荣在收取护林费、修建巷道等村务工作时与部分村民发生斗殴行为;对收取的集体各项承包费未交账务统一管理,形成“小金库”等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城关办城关村一组组长冯小建未将煤票发给困难居民等违纪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十一、红土镇坡石头村党支部书记刘新民违规收受群众危房改造建档费等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区纪委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党员干部在“四风”和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提出,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各镇办、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抓不好党风廉政工作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工作是渎职的思想认识;各镇办纪委、各部门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要切实将执纪问责工作落实到位,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一查到底。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和蔓延。要狠抓纠“四风”查腐败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并建立健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推进印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