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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纪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03 来源: 作者:
 

           今年以来,印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办事处苟村一组组长余胜军优亲厚友问题。查,余胜军在担任苟村一组组长期间,分别为其岳母、父母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20168月,王石凹街道办社保所上报区民政局后,已取消该三人低保资格。余胜军同志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时不能做到公平公正,存在优亲厚友的情况。王石凹街道党委于201719日给予余胜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印台区王石凹街道办事处苟村党支部书记周树宏办理低保优亲厚友、把关不严问题。经查,周树宏在2012年至20168月任王石凹街道苟村支部书记期间,给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其侄子2人申报农村低保。同时周树宏在主持苟村“两委会”会议研究低保工作时,未能按照《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规定,把关不严,同意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7户村组干部亲属及1户村民申领低保,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印台区纪委于2017315日给予周树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