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委会精神,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案件,为了发挥纪律审查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印台街道办事处顺河村原党支部副书记、三组组长王忠利坐支集体资金、公款大吃大喝、酒后滋事,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金锁关镇袁家山村原村主任付智民,任北沟组组长期间,在实施项目中私自收取村民费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王石凹街道办事处王石凹村主任兰春孝,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阿庄镇下庄村村主任王存仓,以争取项目为名违规收取群众费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5、广阳镇井家堡村党支部书记王益凤,将村上所得奖金公款私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暴露出我区镇办、农村(社区)党员干部在损害群众利益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区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的和谐稳定。各镇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镇办、部门要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关键时间节点,防止反弹。
二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各镇办、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以全区农村(社区)财务大检查为抓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对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和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