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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台区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7-05-16 来源: 作者:
 

今年来,印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为了发挥执纪审查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印台区三里洞办事处延安路社区违规发放加班费问题。经查,三里洞办事处延安路社区于20158月、10月共发放加班费4100元,郏国强作为延安路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三里洞办事处党委于2016829日给予郏国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印台区城关街道河东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宁违规报销通讯费问题。经查,20131月至201412月,孙宁在任河东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报销本人手机通讯费2400元。孙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缴违纪资金。

3、印台区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霍贤国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经查,印台区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霍贤国在20164月为家人举办婚庆事宜时,违规收取本单位同事礼金,共计3200元。霍贤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所收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