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纪委通报两期落实“两个责任”不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1、陕西铜川汽车运输公司党委书记冯延辉因下属单位及个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问责。冯延辉在担任铜运司党委书记期间,未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市二驾校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不仅没有严格进行监管,且本人多次参与市二驾校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市二驾校礼金并报销个人费用,社会影响恶劣,工作严重失职。冯延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延安路中心粮站党支部书记陈连山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问责。陈连山在延安路中心粮站任党支部书记期间,延安路中心粮站党支部在2013年之前不能按时缴纳党费,未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疏于对党员教育管理。陈连山作为党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支部工作处于瘫痪状态。陈连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严格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与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之中。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紧盯问责条例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任务不落实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