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五年之久,侵吞截留十余项扶贫项目资金,涉案金额逾百万元,涉及连续四任镇党委书记。2月9日,贵定县新巴镇套取扶贫资金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在中纪委网站曝光。(8月10日新华网)
在对新巴镇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审计中,贵州省审计厅发现了一条可能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并按程序移交给了贵定县纪委。随着调查深入,隐藏颇深的新巴镇“小金库”逐渐浮出水面。这一结果,恰恰印证了一句老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从来都不会缺席。
新巴镇处于高寒地区,经济发展滞后。为了解决“小金库”的资金来源,时任镇党委书记刘某某不惜打起了扶贫款的歪主意。从2012年开始,新巴镇连续四任党委书记,玩得都是同样的套路。侵吞金银花种植扶贫项目款,套取大蒜种植项目款,骗取移民搬迁项目款,五年来,新巴镇几乎每一笔扶贫资金都被“小金库”吞食一部分。
众所周知,自2012年以来,我国一直处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期。如此语境下,新巴镇四任党委书记揣着明白装糊涂,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这胆子确实够肥的。更为可笑的是,当东窗事发后,这些涉事干部非但没有认识到错误,反倒认为这是“公款公用”,打着“为新巴谋发展、为职工谋福利”幌子,替自己消极腐败狡辩。
事实上,所谓的“公款公用”,不过是涉事干部企图避责的一块遮羞布罢了,根本就站不住脚。浏览新闻不难发现,新巴镇“小金库”的资金流向涉及两方面:一是节假日发放补贴,组织干部职工去旅游,超标接待投资商等,这跟公用虽然沾边,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用于个人支出,比如充个人手机话费,交纳个人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这跟公用没有半点关系,明显属于私用范畴。
何况,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地用到扶贫项目上,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新巴镇四任党委书记,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通过侵吞、套取、骗取等手段截留扶贫资金,这种“劫贫济腐”行为性质非常恶劣。无论是公用抑或是私用,偷切扶贫资金“蛋糕”,就应该受到党纪国法严惩。
近年来,有关贪腐黑手伸向扶贫资金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既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也影响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这提醒各级各地,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积极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始终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