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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发布时间:2019-05-29 来源: 作者:孟丽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科级干部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管理,掌握监督重点,拓宽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近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结合工作实际,对负责综合监督的8家单位67名科级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同时,对50余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行了梳理备案

    科学设计,确保信息真实全面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内容及表格的设计参照市纪委监委印制的《县级干部廉政档案》,围绕“干部基本信息、工作简历、奖惩情况、受组织处理及处分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重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力求涉及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监督。为确保廉政档案内容填写的真实性,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要求建档对象本人填报的个人资料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实反映个人相关情况。

    精准监督,强化廉政档案运用。廉政档案的建立,有助于梳理确定重点监督对象,实现了对个人的精准“画像”,为提升执纪监督精准度和力度筑牢了基础,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通过进一步对领导干部个人受处理情况、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信息,特别是家庭主要成员或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的认真梳理、综合分析,及时掌握个人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实施约谈、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等,起到早提醒、早预防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干部提高自律意识、廉洁从政。强化廉政档案运用,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的监督作用,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将廉政档案做为个人廉政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并与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个人廉政鉴定、选拔任用工作等相结合,切实把好廉洁从政关口。

    加强保密,确保管理使用规范。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对个人廉政档案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参照干部档案管理的原则及程序要求,由专人负责,一人一档,集中统一备案管理,并定期进行动态更新、系统维护。未经纪检监察工作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调阅个人廉政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或泄露廉政档案中的个人相关信息,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管理使用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