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市侨联组织举办了第十二次党组织生活日活动,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市侨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兼秘书长、市侨联机关党支部书记郭军龙主持会议,党组书记、主席韩兴利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了《条例》全文,郭军龙对《条例》制定遵循的原则、主要内容、党支部工作任务做了解读。韩兴利指出,《条例》是指导党支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中央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需要,是加强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需要,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要持之以恒抓好学习。侨联机关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日活动以及每周五的集中例会学习,继续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侨联全体党员干部要利用工作之余加强自学,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进一步规范支部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要按照《条例》要求的各个时间节点,认真组织“三会一课”,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认真准备,讲好党课,每名党员干部要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自觉接受教育和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三要高标准抓好当前支部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和标准,抓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好支部年度各项工作的总结,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冬季长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