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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实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规范预算单位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 作者:

为做好省委“以案促改”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市财政局实行预算绩效运行监控,规范预算单位资金管理。

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铜财预[2018]60号),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2018年度市级部门已编报绩效目标且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和15个预算部门整体支出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控中。

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是通过预算执行系统对相关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资金支付进行监控,筑牢预算单位规范使用预算资金的“底线红线”。监控内容涵盖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四部分,实现了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对预算单位监控是通过每一季度报送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情况统计表》情况,倒逼预算单位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扎好预算单位规范使用预算资金的第一道“篱笆”。

为保障绩效工作有效开展,加大绩效监控结果的应用,将把绩效监控结果作为预算调整的重要依据,把资金支付与绩效监控结果挂钩,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绩效运行及纠偏情况支付财政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