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倒逼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办案水平。2017年,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把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谁处罚、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印发了《铜川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牵头科室和责任人员,确定了公开方式,规范了公开内容。二是设立公开专栏,抓好工作落实。在市局网站设立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市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及陕西信用平台等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主动进行了公开。2017年以来,在公开案件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对除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市本级适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上网进行了公开。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推进依法行政。为做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加强督查考核工作,从根本上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使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依法办案、规范办案、严谨办案。
2017年,全市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87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