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清房办依据职能对全市部分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标准。根据正县级24平、副县级18平、科级9平的标准,对办公用房使用超标的单位要求其作出情况说明并限期整改。二是明察暗访相结合。市清房办安排人员不打招呼随机对部分单位的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异常的及时通知该单位说明情况,对未按规定使用业务用房的限期整改或立即收回;三是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测量。针对在市级机关东、西办公区外办公单位,市清房办要求其就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提供相关图纸,根据其提供的情况实地进行现场检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