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来临之际,铜川市林业局进一步严明纪律,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工作风尚,推进林业系统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向新起点迈进。
9月25日局纪检组印发了《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作风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纪律作风,严格遵守党纪法规,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人”责任,带头自觉遵守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
二是严守工作纪律规矩,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宴请;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机敛财等;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下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行为;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同时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值班纪律、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在中秋、国庆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时抽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