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姬耀民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理解与运用向全体法官干警作了专题辅导。
姬耀民主任从《条例》的地位和作用、《条例》的结构、《条例》的特点和《条例》的重点内容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姬耀民主任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从严。从严治党,首先要体现在干部选拔和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党选人用人工作地基本规章,也是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修订后的条例,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并将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中。《条例》有坚持党管干部、好干部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强化从严管理,多看工作实绩,注重面向基层,规范破格提拔七个主要特点。姬耀民主任着重讲解了好干部的五个判断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管干部的七项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选拔任用的条件、提拔的资格、基本程序、不考察的对象等。姬耀民主任最后强调了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