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铜川中院召开机关司法巡察工作动员会,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宋延明主持并宣读了《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司法巡察工作实施方案》,中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
宋延明组长强调,司法巡察工作是加强法院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问题,切实提高法院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在中院机关开展司法巡察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司法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及中院党组的部署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宋延明组长要求,中院机关各审判团队、部门及干警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宋延明组长明确,此次司法巡察从8月7日开始,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法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专门设立了由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宋延明担任组长、由中院监察室主任黄静担任副组长的司法巡察组。采取听取被巡察审判执行团队(内设机构)的工作汇报;与被巡察团队(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其他干警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团队(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抽察核实干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视情列席被巡察团队(内设机构)的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察;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团队(内设机构)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察;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主要对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及法院、法官制度要求,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通过对各审判团队、庭室领导能力、司法业务能力、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检察,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被巡察对象解决问题,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切实提高法院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