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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视联络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意见》精神

发布时间:2016-10-20 来源: 作者:张坤
       10月18日,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会上,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主任刘孟超组织与会人员原原本本逐条逐项学习了《意见》精神,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使市县一级巡察工作职能定位更明确,巡察对象范围及工作任务更明确,机构设置和队伍配备更加明确,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要学习好、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融入到巡察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推动全市巡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抓好省委意见》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对市委、区县委工作部门、市、区县政府各局(委、办)党委(党组)、人民团体党组及国有企业等巡察对象进行认真摸底,尽快统计出巡察对象,为开展巡察基础二是要加强与市编办沟通协商,了解有关情况,掌握政策口径,争取市编办的支持,尽快建立健全市、县区巡察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三是要结合省委《意见》尽快制定出台我市开展巡察的具体实施办法全市全面开展巡察工作提供更为具体的、有针对性的、便于操作的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我市巡察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