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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组织党员干部到袁军晓受贿案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6-09-02 来源: 作者:市政府办 唐湘
 

 

8月25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渭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袁军晓受贿一案。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各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到庭审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了一次深刻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被告人袁军晓,现年53岁,渭南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2005年至2012年,袁军晓利用其担任宝鸡市国资委主任、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在职务晋升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取相关人员给予的人民币171万元、美金3万元、价值9.11万元的手表一只和价值1.58万元的金条一块。

袁军晓利用职务便利受贿、索贿,数额巨大,令人痛心,令人震惊,使人警醒。大家纷纷表示,要以袁军晓案为警示,时刻警醒自己,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加强理论武装,严以修身,严以用权,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纪律,讲规矩,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要加强家属和身边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腐败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