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派驻动态 >> 正文

市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25 来源: 作者:
 

 

7月20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参会人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再次集体学习省委印发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等三项机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亚光主持并带头发言。市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进行了讨论交流。

赵亚光检察长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制度遵循。省委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忠诚干净担当。

赵亚光检察长强调,院党组和领导干部要带头作出表率,不折不扣执行。院党组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面、准确掌握问责的六种情形,进一步增强党组凝聚力,充分发挥机关党委、支部的堡垒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要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努力完成好市委、省院赋予院党组的政治使命和历史使命。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勇于担当、较真碰硬、带头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并把执行条例的情况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着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不断走向严紧硬。

赵亚光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三项机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将其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谨记条例,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好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