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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积极推行监督执纪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6-06-08 来源: 作者:

 

今年年初市公安局确定市级监督执纪巡查制度重点落实单位后,党委高度重视,积极借鉴中央巡视做法,不断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监督执纪巡查机制,强化监督执纪,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找准定位,创新方式,抓早抓小,深化对“两个责任”落实,半年以来,局未发生一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

局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整合纪检监工作力量,并从督察、审计等部门抽到人员成巡查小组形成合力实现优势互补,为监督执纪巡查制度的落实提供人员支撑。在监督执纪巡查工作中,他们将权力集中、信访问题多、主要领导任职时间长等单位列为巡查重点,随机开展巡查,重点检查“两个责任”、“八项规定”、“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明察暗访、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开展巡查,并坚持问题导向,易发问题线索核查,又积极查找日常监督检查中难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开展巡查6,巡查分局7、基层所、队15个,核查问题3个。同时,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向被巡查单位反馈意见的同时,下发纪监建议书,责成整改问题,并倒查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核查线索,依纪依法从严查处。今年以来,已下发执纪监督建议书2份,指导完善制度3项,有2名领导干部被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