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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三年内实现镇(街)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6-03-29 来源: 作者:李锋

3月25日,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镇(街)一法律顾问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员会。各区县司法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市、区(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实习)律师,市148法律服务所、区县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

会上解读了《铜川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镇(街)一法律顾问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来增会做动员讲话。王益区司法局和陕西宋林科律师事务所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和经验交流。

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镇(街)一法律顾问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拓展和延伸,也是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深化年”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以全市14家律师事务所100名执业(实习)律师,10家法律服务所20余名法律工作者为主体,采取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结对乡镇(街办)成立法律顾问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形式,实施法律扶贫。力争三年实现镇(街)、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即:2016年实现镇(街)法律顾问组全覆盖,村(社区)覆盖三分之一;2017年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村法律顾问再覆盖三分之一;2018年实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会议要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律扶贫,推行“一镇(街)一法律顾问组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要着力解决从八个方面推动这项工作:一是认识要提高。要从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扶贫攻坚和民心工程的高度,提高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任务要落实。广大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当好法制宣传的宣传员、法律知识的讲解员、法律援助的承办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区矫正的辅导员、法律事务的服务员。三是方法要灵活。在服务中做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行政推进与市场引导相结合、传统模式与现代载体相结合、面对面服务与点对点相结合、固定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团队服务和小分队服务相结合;四是保障要到位。各区县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做好工作顺利推进的各项保障工作。五是宣传要及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媒体,及时发现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引路,示范推广,推动工作全面发展。六是责任要细化。强化制度规范,着力抓好协调、策划、引导、统筹、督导、服务,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各负其责,合力推动。七是作风要扎实。广大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做到依法服务、规范服务、诚信服务,廉洁服务。八是效果要明显。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问题,既要做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又要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的问题,以高效优质快捷贴心服务,树立法律服务队伍良好形象,让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