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市院监察处牵头,抽调反贪、案管、控申、监所、计财处等部门骨干人员组成督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刑罚执行监督、办案工作区和警车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了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内设机构、各业务系统内自查自纠。第二阶段市院督察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进行专项督察。第三阶段对督察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从督察情况看,市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和基层院都能按照省市院要求开展活动,积极部署、认真安排,自查自纠,相互交叉督察。各业务部门都能认真客观地提出自身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并深刻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专项督察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市院督察领导小组要求市院机关各内机构、各基层院对一般性问题都要深刻剖析原因,即查即纠,限时完成整改;对一时不能纠正的问题记录在案,制定出整改计划;对专项活动重视不够的县进行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