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这次评查主要对全系统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全部履行或执行的一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评查。为了切实做好评查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评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明确评查标准。对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新修订印发了《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要求区县局、新区分局、市监察支队首先对各自己办理的案件进行自查,认真查看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自由裁量是否适当、处罚依据是否正确、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案件文书及归档是否规范。并形成自查报告,对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三是认真组织评查。将参评单位人员分成5个小组,按照不评自己案卷的原则,采取循环互评方法,对参评案卷进行评分。通过评查,进一步提高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达到了相互交流,查找不足,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