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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组织开展警容风纪整顿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5-07-16 来源: 作者:井战峰
 

近期,为了有效解决全市公安队伍警容风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提升形象,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警容风纪整治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安队伍实际,市公安局党委制定了《全市公安机关警容风纪整顿月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目标要求、整治范围、内容、工作方法,提出了工作要求,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公安机关中开展警容风纪整顿月活动。

市公安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任组长,市局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局纪委,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宏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局纪检监察、警务督察部门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政治部、指挥部、警务保障处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二是明确了整顿范围。全市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及协警全部作为整顿的对象,提出“人人关乎公安形象”,要求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集中时间抓好教育整顿,抓形象、促养成。三是明确了整顿的重点。结合队伍实际,市公安局将“着装不规范、仪容不整、举止不文明、内务不整洁卫生、精神状态差、日常养成不尽人意”等六个方面的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列举了常见的具体问题,要求排查整改。四是明确了方法步骤。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检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要求各单位要组织广大民警、协警认真学习《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修订)》以及《铜川市公安局从严治警“十个严禁”》等相关规定,切实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对照相关纪律规定和六项整顿重点,深入查摆民警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把问题查清、把原因找准,对属于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抓落实的力度;对缺乏制度约束规范的,要抓紧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程序,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在抓落实过程中,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认真解决队伍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依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力打造铜川公安新形象。二是要强化督促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努力做到“三个不放过”,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面貌不改变不放过。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