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创新网络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我市出台《关于加强网络举报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网络举报工作机构、工作体系、职责、应对措施等多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推动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
《实施意见》明确,在市网信办设立铜川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负责对全市网络举报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规范和监管,对属地外网站上危害我市利益和形象的违法信息进行举报,向社会公布举报及处理结果。
《实施意见》要求,网站要切实落实“六点要求”:一是网站要成立举报部门,配备专职人员,统一负责受理网民关于本网站所有信息服务的举报;二是网站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并派专人24小时值守处置;三是网站要将违反“七条底线”和“九不准”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作为受理举报的主要内容,除严格自行完善过滤机制外还必须在接受到举报的第一时间积极、主动地处置;四是网站要严格规范处置流程和处置行为,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处置网民举报的违法不良信息;五是网站要及时向网民反馈举报处置的结果,确保每条举报有反馈、有落实;六是网站要定期向属地网信办报告举报工作受理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实施意见》规定,对于一般违法和不良信息,由市举报中心制发违法和不良信息删除通知单,要求网站快速删除处理;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有害信息,有市举报中心及时转交公安部门依法立案落地查处;对于违法的属地网站,由市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