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印台公安分局纪委紧紧围绕今年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结合分局实际,采取“四个主动”措施,积极发挥纪检监督作用,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主动防范坚持抓早抓小。首先是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以及省厅制定“八个一律不准”贯彻落实,有针对性抓好存在问题苗头的整治。以此为有力抓手,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时间服从效果,做到整一项成一项,并不断推动纠治成果深化转化。其次是坚持“小题大做”抓小防大,特别对苗头性问题坚持紧抓不放,有病就马上治,有问题就及时处理,决不养痈遗患,使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一般问题发展为严重问题、个别问题发展为倾向性问题,让民警从正风肃纪的成效中坚定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
主动查处不断传导压力。一是重抓首例。对顶风违纪的“破窗人”,露头就打,严格查处,形成威慑。二是严于追责。对严重违纪或存在问题的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真正使党规党纪成为通电的“高压线”。三是保持恒劲。坚持做到抓党风廉政建设主题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特别是对容易“回潮”的问题要经常抓、反复抓,直到固化定型。
主动督导做到不留死角。一是对民警的日常工作、警容风纪、按时到岗等开展明察暗访、现场督察。二是对分局党委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三是对重大警务活动进行跟进督导。四是对重特大案件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督导。
主动协调发挥助手作用。一是着眼全局思考筹划。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和独特优势,凝聚各部门力量,抓好行政监督、权力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积极研制改进措施。对如何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积极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办法,为分局党委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加强积极主动协调。坚持主动上前与相关职能部门搞好沟通,科学统筹好纠治重难点问题的时间和力量,对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跟踪指导、加强督促、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