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救灾资金检查的通知》(陕民电〔2015〕18号)安排,市民政局、财政局迅速行动,积极部署,并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2013年以来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将通过查阅区县、乡镇(街道)救灾资金分配、发放及管理的有关材料,核查原始凭证,召开乡镇(街道)、村干部和受灾群众代表座谈会,查看救助花名册、救助卡等,听取群众对救灾资金管理发放情况的意见,并进村入户实地了解救灾资金发放情况等方式对2013年以来区县、乡镇(街道)两级应急资金、重建资金和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检查,不断完善救灾资金管理措施,尤其是对乡镇(街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帐表相符、救助规范到位,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权益,进一步提高救灾资金的使用效能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