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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反腐倡廉工作推行“六个零”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 作者:井战峰
 

2015年,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提出反腐倡廉工作“六个零”的工作思路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

一是责任落实“零缺位”。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积极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制度和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加强追责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警种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纪律检查“零缝隙”。严明组织纪律,严格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严肃警务纪律,从日常养成抓起,真正把纪律规定落实到执法工作和队伍管理的每个环节。同时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三是执法执纪“零容忍”。切实树立“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工作思路,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法违纪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是监督制约“零距离”。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快公安监督信息化建设,严格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深化警务公开,发挥好特邀监督员的作用,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五是宣传教育“零死角”。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进行一次全警的反腐倡廉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谈话制度,把廉政谈话贯穿于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入警、提职、晋衔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对重点岗位民警经常进行提醒谈话,针对特殊事项一事一谈话,对不放心人员定期个别谈话,对发现不良苗头和问题的人员严肃诫勉谈话。同时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教育活动,时刻警醒民警,做到警钟长鸣。

六是履职尽责 “零懈怠”。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三转”,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