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派驻动态 >> 正文

市公安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发布时间:2014-11-03 来源: 作者:井战峰

  10月16日,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召开之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就贯彻落实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领导重视,认真研究

  10月24日,市公安局召开了局党委会,市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学习了市委书记冯新柱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市公安局《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细则》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机制和监督机制、考核机制和追责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二、动员部署,强化措施

  为推动“两个责任”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落实,10月28日上午,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动员部署会,各分县局局长、纪委书记、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市局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宏涛传达了10月16日召开的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座谈会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市局党委研究制定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就当前深入学习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毅就落实“两个责任”作了动员讲话。他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准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委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积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负责任、敢担当,倒查问责、转变作风,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档升级,建设过硬队伍,为建设平安铜川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