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公安局纪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研究制定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定期上报、定期通报、不定期明察暗访等制度。
一是实行旬上报制度。要求各分县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如遇休息日顺延)下午5时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填报《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暨“庸懒散”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重点填报“学习动员、督导检查、查摆剖析、整改建制、信息报送”等方面的有关数据,同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旬小结。
二是实行旬通报制度。市局纪委本旬内通报上旬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市局纪委通过铜川公安纪检监察信息内设专刊的形式,采编各单位、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信息,
三是实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制度。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实行挂账销号,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过程的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于因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履职,致使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疏于监管,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单位、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市局在年终考核中一票否决,并视情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作出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