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派驻动态 >> 正文

市纪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发布时间:2019-07-10 来源: 作者:

2019年7月4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收到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后,迅速组织纪检组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胜利对落实好请示报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过集中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集中学习,驻局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纷纷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地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按照中央的要求贯彻落实好每项决策部署。二要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探头”作用,检查各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等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同时,要将各监督单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对各监督单位落实请示报告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三要加强自身建设。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准确把握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作为纪检监察人员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带头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