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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

发布时间:2021-02-25 来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作者:陈洁

2月22日下午,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殷军和市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彭秀莉同市院班子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进行了集中廉政谈话。廉政谈话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主要围绕严守政治纪律规矩,落实管党治检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中央“三个规定”情况等方面进行警示提醒。

会议要求,一要带头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落实好管党治检责任,将压力传导到位,认真对照上级点出的、巡察反馈的、检务督察发现的管党治检方面存在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落实,确保逐一销号,不留死角。二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理念深化转变,聚焦“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要求,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起来,依法履行职责使命,狠抓监督办案,真正把讲政治体现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之中。要牢固树立“检察办案无小事”的要求,把好数据质量关、案件质效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敢抓敢管、常抓长管,努力从源头上遏制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不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要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好《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的监督。要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一个办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涉及财务、保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堵塞漏洞,坚决杜绝违纪违法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