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君县纪委监委紧扣农村“三资”整治关键环节,探索建立“334”工作模式,即行业部门、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三级责任联动,县纪委监委、乡镇纪委、村监委三级监督同向发力,采取自查排查、监督审核、整改纠错、建章立制等四项工作举措,推动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提升基层监督成效。
通过三级责任联动,压紧主体责任,推动每一项任务精细落地。制定“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合同签订不规范、非法侵占转让、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成立县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及各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纳入,建立会议落实、信息报告、联合督导、工作通报等工作机制,通过周报告、月调度,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成立镇级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各村党支部成立村级工作组,及时开展自查排查、资料收集及问题整改等具体工作,形成县镇村三级责任联动落实机制。
统筹县乡村监督力量,上下协调一体发力,促进各级监督有效衔接。各乡镇(街道)纪委和各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日常督促提醒,建立谈话提示提醒机制,对在专项整治中工作推动落实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或群众反映经查证轻微的问题,纪检监察室会同乡镇党委、纪委对该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问题整改,确保“三资”整治工作各环节、全流程监督。目前已深入45个村组开展检查督导和督促提醒。充分发挥村监委会监督前哨作用,要求村监委会对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上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持续监督,促使村级“三资”管理规范。不断拓展监督成效,将整治与巡察相结合,采取“巡镇带村”的方式,筛选重点村开展“三资”管理情况巡察监督,让巡察利剑直插“小微权力”。
以四项工作举措为抓手,强化整治落实,形成监督治理工作闭环和长效监管机制。按照“职能部门整治先行,纪检监察监督跟进”的原则,督促村级工作组采取逐户逐份清、逐户逐份过的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合同全面清收,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后公示上报。成立县镇“三资”审核组,对合同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联审,16个重点村由县级组审核,其余村由乡镇负责审计,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逐项销号整改。目前,共清收集体经济合同3902份,已审查合同330份,其中未经民主程序的问题合同270份,超过法定承包期限的问题合同1份,要素不全的问题合同104份。坚持以治促建,从“三资”监管薄弱环节入手,印发《宜君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通知》等制度和文件,不断提升“三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