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落细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强化警示教育,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现将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宜君县太安镇政府干部陈明涛在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中违规报销差费的问题。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陈明涛与协会技术员在县中华蜜蜂保护协会报销差费计1.9万元。2019年5月,陈明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2.宜君县五福玉米醋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民效违规使用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杨民效使用扶贫项目资金支付公司日常差费1.16万元。2019年4月,杨民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收缴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