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市监委成立并与市纪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一年来,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纪委监委以党章宪法监察法为根本遵循,忠诚履行职责、努力追赶超越,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2018年7月,在全省追赶超越党风廉政建设半年考核中,铜川市排名第6位,取得近年来最好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性指标完成情况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为常委会首要议题,定为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中心组必学内容,反复学、深入学,确保学习成果入脑入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先后召开市纪委三次全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及其他专项工作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政治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促进学习持续深入,转化为思路举措。12月下旬,在委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部署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市纪委领导班子政治观念、政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通报》精神,坚决拥护中央对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的专项整治和严肃查处。扎实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涉及铜川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全面梳理,认真整改。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协商。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并开展专题调研。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审核,督导整改落实情况。严把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拟提拔任用干部、出国出境、评优树模对象进行“廉政体检”,出具廉政鉴定1141人次。严明村级“两委”换届纪律,出具廉政鉴定2443人次,受理问题线索9件。严明会风会纪,在市级“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巡回开展会风会纪监督检查。
2.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市委担负主责,市纪委履行专责,深入动员部署,严格按图施工。1月19日,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2月10日前,4个区县监察委员会全部挂牌成立,设立市新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并与新区纪工委合署办公。全市划转政法专项编制71个,转隶人员33名。其中,市级转隶人员12名,实行干部交叉配备,开展业务培训,促进深度融合。制定完善各项工作流程,规范文书表格,细化审查调查措施操作步骤、审批程序和使用要求,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全要素使用12种调查措施,市本级采取留置措施4次。市纪委监委改建的规范化留置场所全面投入使用,并承担省纪委监委交办的留置任务。市、区县、乡镇(街办)三级建成“同志式”谈话场所42个,实现全覆盖。
3.深入推进五个重要专项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制定五个重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纠正“四风”调研座谈会,分析研判,提出措施。围绕全市便民服务窗口纪律作风和服务水平、基层执行有关制度规定情况等,开展2次作风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区县交叉检查,破解熟人社会干扰。开展“3+X”专项治理,与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大数据”共享机制,对发现的45个单位73个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线索转办处置。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和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全年查处问题91件,处分101人。二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立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座谈会、区县纪委书记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季度例会,研判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治理措施。对2016年以来的问题线索“大起底”,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机动式巡察。将工作任务直接分解到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及各室部,按35%的比例抽查复核下级查否了结的问题线索,按20%的比例对下级纪委监委查处的案件调卷抽查,共复查复核查实案件14件,查否问题线索9件。全年查处问题196件,处分198人。三是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市纪委3名副书记分别包抓3起涉黑案件,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配合制度、同步排查联络员制度、复查复核制度、异地办案制度等,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查处问题5件,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四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及背后的腐败和失职失责行为,对省委环保督察组移交我市的6件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线索进行重点核查,拟实施问责47人。积极参加“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市查处问题91件,处分84人。五是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纪律督查。围绕突出问题,抽调职能部门专业人员开展纪律督查。对排查出的2017年以来的29件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全年查处问题135件,处分140人,组织处理7人。
4.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助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省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巡察工作。2018年,市县两级共巡察123个党组织,发现问题1043个,移交问题线索181个。创新开展上下联动巡察、系统联动巡察等,着力破解熟人社会难题,得到省委巡视办充分肯定。市、区县开展为期1个月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机动式巡察,发现问题线索51条。强化基础保障,制定2018年巡察工作计划,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举办巡察人员培训4期,培训120人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等。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交巡察发现问题线索。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巡察整改情况从严从实开展督查检查。制定了《铜川市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正在征求意见),强化巡察结果运用。
5.坚持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是全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工作动态、理论文章174篇,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各类信息133期500条。在铜川日报开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专栏,刊发稿件54篇。大力宣传《监察法》,在市纪委监委官网官微和铜川日报全文刊发,开设“监察法释义”专栏,持续更新解读。二是强化纪律教育。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组织全市19084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考试。以邀请专家学者作纪律党课辅导、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下发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提升学习成果。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违纪违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年在中央和省市纪委网站曝光违纪违规案例221起337人次。在重要节庆,向全市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43期70000余人次。四是弘扬廉政文化。积极参与《三秦廉话》和“中华传世经典家训品读”征文活动,报送征文32篇。挖掘地域优秀传统文化,拍摄的《正心正笔正世间—柳氏家训》专题宣传片,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播出。
6.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783件(次);谈话函询26人次;初步核实1521件次,同比增长26.8%;立案1011件,同比增长86.9%。其中,县处级30件、乡科级94件;结案878件,同比增长68.5%,处分859人,同比增长55.1%。其中,县处级27人、乡科级80人。一是加大协作办案。在市级部门纪检组、乡镇纪委设立办案协作区,探索开展区县纪委协作办案。全年协作区初核案件52件,立案43件;印台区纪委与新区纪工委联合协作办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强化协作配合,对公安机关查处的黄赌毒及交通违法案件中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的200余件问题线索,及时转办,已立案查处65件。二是严把案件质量。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确保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全年审结市本级自办案件31件32人,协审区县纪委、新区纪工委乡科级以上案件29件29人。三是强化点评考核。修订完善《2018年度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区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制定出台《2018年度追赶超越考核市纪委派驻机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评价相结合,综合研判、严格考评。四是强化办案安全。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对审查调查安全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全程管控“走读式”谈话。健全留置场所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与公检法、卫生、消防等部门协作机制,坚守不发生安全事故底线。
7.强化党内监督,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创新监督理念思路和方法,推动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出台《市纪委监督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市纪委监督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市委常委会及班子成员的监督。二是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市纪委常委分片包抓、监督检查室分片联系工作机制,紧盯关键时间节点,紧盯突出问题,采取区县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协助市委对常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各区县党委“一把手”、61个市级部门党组(党委、工委)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点评,对38个市纪委派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研判。三是注重审查调查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8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1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1.2%;第二种形态802人次,占45%;第三种形态56人次,占3.1%;第四种形态13人次,占0.7%。召开容错纠错联席会议,认真研判,科学运用,实施容错纠错1人。四是强化追责问责。采取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级党委(党组、工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党组织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全年实施党内问责114件,问责党组织35个,问责89人;实施行政履职问责45件,处理56人。
8.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纪律部队。一是抓学习促提升。把大学习、大调研、大研讨、大提升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制定《市纪委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常态化开展机关周五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等,编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学习资料汇编》,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案头卷、工具书。选派47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和市委专题调训,选派28名干部到省纪委监委进行跟班培训,对转隶干部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全年形成调研文章19篇。二是抓管理促规范。建立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文稿审核管理办法》《市纪委监委机关请销假制度(试行)》等,严格落实机关人员离铜外出报备等制度,促进机关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抓监督促履职。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制定出台《铜川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化“三项机制”强化考核助推追赶超越的实施意见》,全年3次调整任免干部49人次,调整转岗1人。强化自我监督,建立《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铜川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等,认真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严防“灯下黑”。全市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4件, 其中,函询2件、初核22件;初核了结12件、函询了结2件、正在初核5件、转立案5件 ;给予党纪处分4人、诫勉谈话6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1人。
9.认真履行包抓责任,狠抓创文、创卫等工作落实。一是创文工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文工作部署,从机关自身做起,主动搭建思想道德建设平台,开展道德讲堂活动4次,充分利用机关周五学习,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做文明宣传员、创文引导者。落实创文包抓责任,帮助新区正阳路街道袁家村建立创文工作宣传牌展示墙、村规民约展示牌、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等,强化阵地建设,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文明意识。二是创卫工作方面。严格落实全市创卫工作安排部署,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包抓、办公室牵头承办、专人具体负责、相关室部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周末卫生日”制度,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张贴“禁止吸烟”标识,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包抓责任,与铜川市职业技术学院配合,及时解决垃圾成堆问题,集中开展郭家村环境卫生整治,向商户发放“门前三包”宣传单等资料,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48次。
(二)开展的特色亮点工作
1.扎实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市纪委把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统领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协助市委推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任务落实。牵头制定市委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意见》和《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针对市纪委机关承担的7项整改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室部、协办室部和时限要求,整改工作扎实有力。认真履行市委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信息报送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等。先后召开专题会议57次,编发简报60期;成立6个督查小组,开展3轮巡回督导检查,对工作不严不实的部门单位,责令整改、提醒约谈。全力配合上级纪委做好涉冯新柱案相关案件审查调查服务保障工作,严肃查处省纪委交办的涉冯新柱案的27名市管干部问题线索,已调查处理25人,其余2人审查调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高度重视案件查办与维护大局稳定的关系,坚决与各种干扰、阻挠审查调查的行为作斗争,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平稳顺利有效推进,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和广泛支持。协助市委建立“以案促改”长效机制,责令发生典型案件的区县和部门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协助市委制定《正风肃纪 筑牢底线 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开展杜绝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推动“以案促改”向纵深发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有力促进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2018年5—1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数据大幅提升,初核问题线索与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环比增长59.1%,立案环比增长101.7%;结案环比增长104.4%,处分环比增长92.7%。
2.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集中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活动。组织编印《党纪法规学习资料汇编》,采取集中测试和分片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全市935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科级以下6000余人接受党纪法规知识测试,提升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法纪敬畏,真正让纪律严起来、立起来。围绕“五个一”要求,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12个部门和单位邀请专家学者作纪律党课辅导、69个党组织开展党课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90余场;各区县开展警示教育140次,接受教育2万人次。强化警示教育,全市各级各部门先后组织89批次2350名党员干部前往崔家沟监狱,“零距离”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75批次2300名党员干部前往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拍摄《对抗组织调查终被严惩-冯国泰案件警示录》,并组织在全市范围集中进行观看,教育效果明显。
3.创新实行“全员接访”。制定出台《铜川市纪委监委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试行)》,对领导班子成员、室部负责同志及科级以下干部接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让纪检监察干部全程参与信访件受理。建立工作台账,规范接访程序,有效解决了缠访、闹访和一些不属于纪检监察系统受理的信访问题。截至目前,市纪委33名机关干部参与接访工作,接待群众来访436人次,共受理群众举报问题61件。
(三)共性指标完成情况
1.抓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制度化落实市纪委中心组学习,全面加强机关周五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党规党纪学习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主题实践活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监管,制定《关于做好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道德讲堂4次,引领新风尚,传播正能量。
2.抓班子建设,强化工作保障。高度重视班子自身建设,注重能力素质提升,班子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拍,经常交流思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了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良好氛围。贯彻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带头发扬民主,班子成员自觉服从大局,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有凝聚力,全年召开常委会19次。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着力打造学习型机关。
3.抓机关管理,力促规范提升。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修订完善了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公务员网络培训,参加各类法制学习培训,聘请法律顾问常年进行法律服务。以《监察法》为重点,积极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2018年8月,市纪委监委机关被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铜川市“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示范单位。严格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要求,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对宜君县五里镇东定龙村的帮扶工作,派出“第一书记”常年驻村开展工作,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开展技术培训,大力发展苹果、药材等主导产业。全村33户贫困户中实现稳定脱贫31户。
4.抓基层党建,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全面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注重以政治性、专业性、基础性为导向,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组织生活日”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讲党课,主动参加党组织生活,党员组织生活有部署、有安排、有载体。围绕“对标定位,评星定级”,拓展思路、丰富载体,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开展走访贫困群众、赴照金北梁村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行纪实管理,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作出了表率。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及时上报各类报表,按时收缴党费。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强化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四)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8年,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履行监督首要职责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此,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工作部署,突出职责定位,强化履职担当,扎实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无所属下级单位: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2 |
…… |
3 |
…… |
…… |
……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69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69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6人。

四、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525.1万元,较上年增加35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巡察次数增加、案件查办数量增加。
(2)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30.95万元,较上年增加893.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巡察次数增加、案件查办数量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5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2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25.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代管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03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23万元,是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津贴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35%;项目支出1321.1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大案要案查处、市委巡察工作任务、廉政教育基地运行,占总支出的65%。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25.1万元,较上年增加359.1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巡察次数增加、案件查办数量增加。
(2)2018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30.95万元,较上年增加893.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巡察次数增加、案件查办数量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0.9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3.61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7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障金)、住房保障支出33.79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45万元(主要是用于医疗和计划生育)。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863.61万元。
(1)行政运行497.45万元,是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人力资源事务72.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考核。
(3)事业运行30.4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
(4)其他纪检监察事物1261.88万元,主要用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运行、巡察工作、各种专项督查、案件查处等。
(5)组织事务1.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生活补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9.2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595.5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9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4万元;公用经费113.6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13.69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34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4.18万元,增加50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66万元,增长42 %,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3.52万元,增长51 %,主要原因是用车次数增加;2017年及2018年均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上下年无增减变化。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8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未因公出国(境),故未产生费用,上下年无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公车运行维护费为10.34万元,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2批次、162人,经费总额2.2万元。主要包括上级专项督查、协助查办案件、外地市纪委参观学习廉政教育基地等。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4.24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比上年减少4.83万元,减少53.25%,主要是人次较上年有所减少。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6.56万元,主要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费用,比上年增长2.74万元,增长71%,主要是召开会议次数增加。
五、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委未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故未开展此项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13.43万元、印刷费7.52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17万元、电费3.85万元、邮电费8.68万元、物业管理费4.13万元、差旅费4.45万元、租赁费1.7万元、会议费5.67万元、培训费1.27万元、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劳务费2.41万元、福利费6.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1万元合计113.6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减少9.81万元,降低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能耗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