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发挥旁听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近日,铜川市纪委监委与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铜川市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计10条,对旁听庭审案件范围、参加人员、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及旁听纪律等内容作了具体要求。《办法》规定,旁听庭审主要选择铜川辖区两级法院受理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公诉案件、带有系统行业特点的典型刑事案件、其他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公职人员刑事犯罪案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由市纪委监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组织案发单位、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权力相对集中、职务犯罪易发、群众关注的重点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让党员干部身临其境感受遵纪守法的重要和自由的可贵,真正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办法》规定,庭审结束后各参加单位要以庭审现场为教育阵地,在旁听庭审后及时组织召开座谈会,以案说纪抓教育,举一反三抓整改,建章立制堵漏洞,做细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铜川市纪委监委将持续探索创新警示教育工作机制和载体,积极深挖、转化案例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