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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四措并举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7-08 来源: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 作者:丁向云 马鑫

铜川市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着力点,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四措并举,推动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审理工作政治属性。把讲政治贯穿案件审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审理案件首先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审起,在审理报告、处分决定等重要审理文书表述中,对受处分人员精准“政治画像”。强化政治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审理、精准处理涉及脱贫攻坚、黑恶势力“保护伞”、征地拆迁、司法公正等领域相关问题线索及案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严守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涉案财物等方面全面审核,通过提出补证清单、个案反馈、类案通报等方式,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及时补正完善。健全内部沟通衔接机制,及时向案件承办部门传导纪法新变化、新理念,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主动沟通、动态跟踪,帮助厘清认定思路,强化取证引导,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效。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关于规范案件受理程序的有关通知》等多项制度,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加强回访教育,制定《铜川市纪委监委关于受到处理或者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明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等,推动回访教育工作规范化。扎实做好纪律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工作,采取全面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不断增强各单位对处分决定的执行意识、执行效果。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责令相关单位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倒逼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切实加强审理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全体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依托室务会等开展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引导审理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紧扣“忠诚、干净、担当”基本要求,教育引导审理干部依规依纪开展工作,确保执纪审理受监督、有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