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原则,下发《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归口受理信访举报件的通知》,要求上级转送件,领导批示件,市委巡察办、机关各室(部)和委局领导干部收到的信访件,区县纪委、本级纪委派驻(派出)纪检组(纪工委)收到的市管及以上干部信访举报件均需交信访室归口受理,不得随意处置,坚持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一口入”;构建信访举报件闭环管理模式,将举报信内容、领导批示、办理结果及时、详细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根据举报信内容对信访件分类进行台账式管理。保证受理的每一件信访件均有完整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实现信访举报办理工作“一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