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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者需先正己——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观后感

发布时间:2017-01-16 来源: 作者:王富平
 

 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召开前夕,13日至5日,中央电视台连续三天播出了专题电视片《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继201610月第一季反腐大片《永远在路上》获得极佳传播效果之后,中纪委推出的又一反腐力作。

 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季里,落马的副国级干部悉数露面,首度曝光了包括郭伯雄、徐才厚等在落马后的形象和认罪忏悔画面。第二季与第一季最大的不同在于从第一季的“一把手”为主,转为集中展现纪检监察系统本身的“大老虎”。朱明国、金道铭、魏健等10余名严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现身说法,剖析自己违纪违法行为和思想蜕变过程。这种坚持刀刃向内、直指自身的做法,释放出“打铁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的清醒与韧劲,给社会带来的影响也是异常深远的。

 这部专题片推出的背景值得注意。专题片反映了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拍苍蝇打老虎,大案要案一个接一个,取得了节节胜利。在制度建设上,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也进一步加强,成为严肃党风政风,把权力关到笼子里的有力保障,纪委系统的“自我监督”在动真格、起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也说明,完全自我监督,容易出现“灯下黑”的现象。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思考的一个新的问题,以往纪委都是监督别人的,那么谁来监督纪委?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这样写道:“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监督执纪者,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我们党对这个问题历来高度重视。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纪委要做好自我监督,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三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委也要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你们是查人家的,谁查你们呢?五次全会上要求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六次全会上要求“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

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背后的寓意,就是要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须自成。”意思是,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如何做到打铁“自身硬”、解决“灯下黑”、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我认为:

第一,要牢记宗旨,不忘初心,增强思想免疫力。

为此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自觉加强政治修养,努力做到信念坚定、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尤其要“要依靠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领导干部要不忘初心、坚守正道,必须坚定文化自信。没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底蕴和滋养,信仰信念就难以深沉而执着。”

加强权力观教育。通过会议、专题讲座和党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党纪条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加强警示教育。利用近年来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案件剖析、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谈话“扯袖子”常提醒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如果放松要求,同样会自毁前程,从而放弃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严格自律,严格要求,警钟长鸣。

第二,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练就过硬作风。

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作风不好,不仅直接影响自己的社会形象,还将影响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因此,一要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方面划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高压线”,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清清楚楚告知纪律约束。二要带头抓好作风,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带头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三要严监管狠抽“铁戒尺”。要以眼睛里揉不进沙子的态度,重拳整治纪检监察干部“四风”问题和机关“庸懒散”痼疾,对于违法违纪的人和事,有一个查一个,一个都不能漏。对于“四风”及其各类变异问题,冒一股刹一股,决不迁就放纵。

第三,以制度做保障,防止监督执纪权被滥用。

要把纪检系统监督执纪的权力,也关进制度的笼子。对纪委权力的监督,一直以来是道难题。所谓“再锋利的刀,也砍不了自己的刀把子”,监督纪委的难题被许多专家概括为“同体监督”的制度性缺陷。纪委系统自我约束当然必不可少,但全靠自我约束也是必然要出问题的。十八大后落马的“老虎”中,四川李崇禧、山西金道铭,都是长期在纪检系统任职,最后身居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高位。这些人,“上级很难管、同级不好管、下级不敢管”。

这次,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就是用制度来防止监督执纪权被滥用的。刚刚过去的2016年,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从“正在形成”发展为“已经形成”。这一成果的取得不仅得益于党中央始终保持着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更得益于从制度建设的层面提供了深度和力度的保证。划定纪律的红线,扎牢制度的篱笆,关住权力的笼子已经打造成型。

所以,要把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作为重要保障,构建覆盖干部管理、工作运行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把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既能增加执纪问责的规范性,也能提升自身的免疫力。

第四,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体系。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会导致腐败。透过专题片所披露的一个个纪检干部贪腐案例来看,一些纪检干部何以没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最终走向了由执纪监督者蜕变为腐败分子的可悲下场。除本人理想信念的动摇与滑坡这一主观因素之外,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原本处在反腐斗争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最终走向贪腐之路的蜕变过程警示我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自身绝不能置身于纪律红线之外,监督者自身绝不能成为监督的盲点。如果对“自己人”监督缺失,就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纪委要拓宽监督渠道,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监督,形成强大的监督态势。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把制度的篱笆扎紧,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第五,加大惩治力度,解决“灯下黑”。

严惩违纪违法是解决“灯下黑”的有力措施。

一要做到苗头及时制止。本着对干部、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发现纪检监察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情况分别对其进行廉政谈话、问责谈话、诫勉谈话、个别约谈等,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正视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二要做到问题严肃查处。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触犯党纪、政纪甚至国家法律的要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三要做到“家丑”敢于曝光。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过下发文件通报、在主要媒体上曝光、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和纪委全会上点名道姓通报等方式,亮“家丑”、揭“伤疤”,警示纪检监察干部。

四要做到问责追究到底。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灯下黑”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同样永远在路上。十八届六中全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各级纪委明确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显示出纪委在党内监督中责任之关键、影响之重大。党和人民越是寄予期望,越需要纪检干部肩负起职责、监督好自身,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