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民生工程。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的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2015年11月27、28日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
2.两个“重中之重”。“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在“三农”工作中要把扶贫开发作为重中之重,这样才有重点。(2012年12月29、30日 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
3.三个问题。一是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一边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二是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加快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总负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三是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2015年11月27、28日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
4.四点要求。一是设定时间表。实现有序退出,既要防止拖延病,又要防止急躁症。二是留出缓冲期。在一定时间内实行摘帽不摘政策。三是实行严格评估。按照摘帽标准验收。四是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脱没脱贫要同群众一起算账,要群众认账。(2015年11月27、28日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
5.六个精准。一是扶持对象精准;二是资金使用精准;三是因村派人精准;四是项目安排精准;五是措施到户精准;六是脱贫成效精准。(2015年6月18日 贵州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