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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28 来源: 作者:
各区县纪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工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2016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的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持之以恒推进全市作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短信等多种载体,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对“五一”、端午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又要按照职责分工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真管真严、敢管敢严。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特别是注重节前检查和节后督查,重点检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紧紧揪住“四风”问题不放,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防反弹、防变异。要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看住“关键少数”,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各区县纪委、市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工委)要在56日和613日前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情况,市纪委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对各区县、市级各部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再督查和随机抽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实行“一案三查”,对“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监督职责不力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责任追究,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坚决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市纪委将分批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各区县纪委和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也要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