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川市纪委办公室文件
铜纪办发〔2016〕18号
中共铜川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陕西省纪检监察
干部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纪委、监察局,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
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并印发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明确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监督要求等,是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机制,强化内控措施,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确保监督权、执纪权和问责权正确行使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任务,切实增强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特别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现实意义。省纪委制定出台《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是进一步加强我省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的制度创新,是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现实需要,是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制度保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要求,正确认识和对待履行职责和接受监督的关系、自律和他律的关系,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贯彻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明确制度要求,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全面掌握监督责任、监督方式和监督要求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履行职责,用纪律和规矩的尺子衡量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对照制度规定去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要按照制度规定和要求,更加严格执纪,坚决推进执纪审查工作,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等问题的审查,用纪律的语言描述违纪问题,以纪律为依据定性量纪,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要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不可逾越的底线。
三、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制度规定和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执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抓手,强化责任担当,全面从严从实,坚决抓好贯彻执行。要按照制度要求,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的监督责任,纪委书记的干部监督第一责任人职责,既要管好自己,又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健全责任体系,严格问责,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对照“三严三实”标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能力素质、作风纪律等各方面建设,真正做到执行毫不动摇、推动毫不含糊,要求毫不放松。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专题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大对《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的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全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认知度和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参与度,营造共同落实制度措施的浓厚氛围。
请各单位7月22日前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市纪委办公室(含电子版)。
中共铜川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抄送: 市纪委各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部、中心。
中共铜川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