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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8 来源: 作者:
 

各区县纪委、监察局,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省纪委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陕纪发〔201612号)。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现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中央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制度与行动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纪检监察机关既是《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主体,又是《问责条例》的执行机关,在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中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宣传《问责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迅速行动、认真组织、周密部署,把学习《问责条例》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以集体学习、专题讨论、条例知识竞赛、测试等方式展开学习,既要把握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又要掌握问责的工作责任、情形、方式、权限,更好地用《问责条例》指导实践工作,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切实增强底线思维,提高问责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向社会准确有效宣传《问责条例》的内容和要求,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的规定要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政治责任,高标准、严要求贯彻执行《问责条例》,始终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唤醒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一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规定问责的各种情形,善于发现失责行为,敢于抓住典型问题,正确运用问责方式,严格问责工作程序,勇于铁面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唤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的担当精神。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三要加大问责的力度,在纪律审查工作中,要坚持把有关《问责条例》中规定的“六种”问责情形作为基本审查内容,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

四、定期督查通报《问责条例》的执行情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努力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生动局面,带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范围。市纪委定期对《问责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有效防止制度空转、问责不力,坚决维护《问责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定期对问责情况进行盘点,通过公开曝光问责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的震慑警示效应。在督促履责、严肃问责的同时,运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请各单位将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情况和建议及时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铜川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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