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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川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委局机关开展“学习党规党纪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 来源: 作者:

 

中共铜川市纪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在委局机关开展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室部、中心,市委巡视工作联络办公室:

《关于在委局机关开展“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已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铜川市纪委办公室

                  2017426

 

 

关于在委局机关开展

 “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

的 实 施 方案

 

 

根据《中共铜川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党规党纪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发〔20178)文件和419日全市“学习党规党纪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大会精神,为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委局机关实际,现就开展“学习党规党纪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践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始终牢记党章党规,规范自身言行,坚守法律红线,严守准则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对党忠诚,廉洁从政,使准则条例内化为修养、外化为信条,使党员领导干部成为党员干部的表率,党员成为干部群众的表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实现铜川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内容

按照中省和市委要求,持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点抓好十八大以来中央新制定和修订的党规党纪学习。同时抓好中省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

1.学深悟透《准则》。即《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两准则”)。要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精研细读“两准则”,牢牢把握、准确领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自律规范,引导党员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要学思践悟,深学常思,悟懂悟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眼于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从严从实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党内政治生活要有主题、有内容、有措施、有质量,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让“两准则”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

2.认真研读《条例》。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试行)》等的学习,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全面准确、系统深入地学习把握各项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规定,准确领会基本内涵和要求,知法明纪、身体力行,始终做到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为党,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树高线、筑防线。同时,这些条例规定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推进工作的制度遵循,纪检干部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切实把握精神,掌握要义,抓好学习贯彻,不断推动党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系统学习党内系列法规。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学习把握《准则》《条例》的基础上,把十八大以来新制定和修订的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学习范围。要着力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内系列法规的学习,熟知熟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法规制定程序要求以及干部教育培训办法等,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不断创新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理解蕴含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

三、主要措施

开展“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要坚持以上率下,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动党员干部把《准则》《条例》理解深、理解透,把握精、把握准,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做到思想到位、行动对标,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1.全面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把《准则》《条例》作为加强思想理论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市纪委常委班子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具体落实措施。认真落实中央下发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则》,不断规范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在中心组学习中,要以学习研讨、体会交流为主,围绕学习主题开展专题研讨研讨交流要严格对照《准则》《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联系个人成长和思想实际,开展精准学习交流。把学习教育与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现场教学等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学习效果。要强化领导班子学习教育,注重用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学习讨论;要坚持利用学习秘书制度、周五学习例会等载体,采取讲党课、专题辅导、研讨交流、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学习。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和修订的各项党规党纪以及法律法规精准领会、系统把握,做到应知熟知、熟记于心,推动学习教育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灵活学习形式,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定期测试等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2.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做起。一是要按照“四个着力”(即: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深学细悟、深思细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党内系列法规融会贯通起来,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机关党支部要结合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规矩意识,激励党员干部勿忘初心,继续前进。三是要把《准则》《条例》作为2017年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准则》《条例》,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民主生活会后,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对班子落实《准则》《条例》等情况进行评议。

3.精心讲好主题教育党课。坚持“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支部书记每季度讲党课不少于1次,党课内容要紧扣“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主题。在学习研讨阶段,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领导干部上讲台要求,除在所在支部(机关)讲党课外,要到所包抓村、社区或党建联系点等开展讲党课活动。同时要鼓励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讲党课要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交流互动、答疑释惑,使讲党课的过程成为深化学习、凝聚共识、增强党性、强化自觉的过程。

4.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示范教育作用。注重发挥典型案件或事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特别是用身边典型事例教育身边人。大力宣传自觉践行《准则》《条例》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宣传机关或系统内的优秀党员,树立先进典型,使机关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要组织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特别是对身边发生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形成生动鲜活具有说服教育意义的案件剖析报告,作为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警示资料,不断增强全体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守住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划出界线,真正做到敬畏法纪、遵规守纪。

5.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要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纳入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的主要内容,紧密结合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发挥,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特别是针对懒政不为、为政不廉、违法乱纪,以及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败坏党的形象等问题,要严督严管、严查严办,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以良好的作风带政风、促民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春节、端午、中秋等关键节点,采取现场查看、群众监督、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及时曝光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学习教育成果落地生根。

6.学做结合促进追赶超越、转型发展。开展学习教育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实效,把表率作用的发挥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尺,把学习教育同执纪审查、执纪审理、扶贫攻坚、深化改革、效能督查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本委局机关实际结合起来,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践行“五个扎实”,奋力追赶超越,以更加务实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真正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到工作实绩当中。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741——428日)

主要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下发《实施方案》,召开委局机关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对学习教育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全面启动“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

2.学习研讨阶段(201751——1031日)

主要任务:5份至6月份重点学习《准则》,7月至10月份重点围绕《条例》具体内容学习交流。一是开展专题研讨。在学习教育阶段,以领导班子为主体,围绕学习重点内容开展专题研讨,共开展4次专题研讨;二是实行领导点评。每次专题研讨,都要对研讨情况进行点评,肯定学习教育成效,指出存在不足和问题,针对点评意见建议不断整改提升;三是举办学习教育培训班。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市委举办的《准则》《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或相关培训班。邀请省纪委领导或市委党校专家举办相关专题辅导培训,适时组织举办纪委系统相关党规党纪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使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准则》《条例》主要精神和内容,领会核心要义,明确基本要求。

3.对照检查阶段(2017111——1130日)。

主要任务:根据阶段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对照检查阶段具体方案。采取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等办法,对机关党员干部在执行准则条例、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汇总意见建议,综合评估研判领导班子和党员的思想认识、研讨交流、对照检查、整改措施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反馈并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使对照检查更接地气,更贴近实际。

4.总结提升阶段(2017121——1231日)

主要任务:对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整改措施和教育成效上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要注重将学习教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四个铜川”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纪律保证。

五、组织领导

“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在市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纪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市纪委办公室、宣传部、机关党支部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学习教育的领导,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永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左车宁、市纪委常委王维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宣传部部长张惠玲同志担任,成员有郑长海、吕沛、和琛, 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

2、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常委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把开展“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敢于履职担当,自觉带头践行,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带头查摆解决问题,带头对督查中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真正为党员干部作表率。班子成员要精心准备,扎实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真对细照、真查实改,真正达到增进共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促进发展的目的,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教育作为提升素质、锤炼党性的机遇,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完成好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继续开办好“两学一做”学习专栏、开展好“学习党规党纪 自觉作好表率”系列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委局机关及纪检监察系统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基层一线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适应当前信息传播的新变化,做好“微”文章,发挥好“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鲜活、快捷、方便的优势,做好宣传报道,为推进监督执纪工作,实现追赶超越、转型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党内重要法规目录

                   


附件

党内重要法规目录

 

一、《准则》

1.《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年);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年)。

二、《条例》《规则》

1十八大后中央新修订8条例,颁布1规则1办法,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年);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

3)《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2015年);

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2015年);

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

6)《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2013年);

7)《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5年);

8)《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

9《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2017年);

10)《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办法(试行)》(2014年)。

2十八大后中央新制定条例3部,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

2)《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15年);

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