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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1-23 来源: 作者: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市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会同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各县、区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提名,并会同组织部门考察;负责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科一下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培训工作。

6.主管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区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7.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9.调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0.承办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守政治担当,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市纪委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强化组织协调,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正风肃纪,高压惩治腐败,坚决维护党规党纪权威。夯实责任。围绕“两个责任”落实,严把责任划分这个关键环节,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追赶超越工作相结合,厘清责任主体,细化分解任务,层层签字背书。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分类定责、因岗定责,扫除监管盲区,便于分类施策、有效落实。全市党委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委监督协调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网络体系更加完备。强化督责。进一步巩固深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专题报告、监督执纪巡查、一案三查、纪委书记与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重大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等落实“两个责任”的十项制度;扎实开展“聚焦主业·助力发展”纪律督查行动,把“两个责任”落实作为督查重要内容,严督细查,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全面推行“两个责任”工作纪实,实行全程留痕管理,使履职过程一目了然、追溯问责有据可查;召开党政主要领导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会,现场点评、现场问询、综合打分、严格考核。为使制度从纸面落到地面,成为责任落实的“硬指标”“硬约束”,坚持对责任落实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督促各级把责任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建立完善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分片包抓工作机制,对包抓任务、措施和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继续在铜川广播电视台开办“主体责任面对面”栏目,各区县、各部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公开亮相,现场访谈接受监督,并在《铜川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便民服务中心网站图文视频同步播出。刚性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等,擦亮“问责”利器,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全年共实施党内问责210件,其中问责党组织98个,问责领导干部140人;实施领导干部问责236件,问责305人。

(二)重遏制强高压,狠抓纪律审查提质增量

围绕追赶超越工作要求,调整工作思路,坚持“蹄疾步稳、稳中求进”总基调,把强化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作为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突破口,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收指握拳、重点出击,着力在纪律审查提质增量上下功夫。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49件,谈话函询85人(次),初核1200,了结745件;立案541件,其中县处级18件,乡科级85件,一般干部75件,其他人员363件,全市立案数量创历史新高,县均立案数大幅增长;结案521件,处分554人,其中县处级26人,乡科级86人,一般干部72人,其他人员370人;挽回经济损失38.3万元。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计180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37人次;第二种形态507人次;第三种形态54人次;第四种形态7人次。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共实施容错纠错910人。

强化目标导向。严格落实纪律审查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定目标、压担子,定期研判,节点推进,把纪律审查工作责任层层压实。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线索管理,做到凡信必核、有案必查,信访举报“零暂存”。突出“三个重点”,坚持“三个优先”,做到“三个突出”,坚持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审查重点;坚持查处“三个助力”方面问题优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优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优先;突出快查快结、突出容错纠错、突出追责问责。严把纪律审查质量,开展技能比武,落实区县、部门案件市协审制度,市纪委审结市本级违纪案件2430人,协审案件54件,评查区县违纪案件73148卷。高度重视纪律审查安全,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提醒教育,确保纪律审查规范有序安全进行。

持续加压用力。坚持重点抓、持续抓,进一步统一思想聚合力、对照目标添动力、约谈问责传压力,努力实现纪律审查工作的追赶超越。上半年,针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追赶超越要求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高,办法措施不多等问题,市纪委领导班子分别与各区县纪委书记、派出派驻机构和机关室部负责人集中开展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沟通思想,凝聚共识、汇集众智,努力形成上下同心、奋力争先的良好局面。坚持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对照考核指标,找差距、补短板,加压用力,提速前行。推行“两清单一承诺”制度,建立《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清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对照考核指标,自我加压,制定责任清单,对清单落实作出书面承诺,对落实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为传导压力,扭转派出派驻机构工作滞后、纪律审查不力局面,集中开展“清零”行动,620日前,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各乡镇纪委彻底消除案件查处“零办结”。对2016年度“零办案”无初核、无立案的13位市级部门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实施集体约谈,明确提出对连续三年“零办案”的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要按照“能上能下”机制予以调整。

(三)持续纠治“四风”,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始终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恒心,抓在经常、严在日常,锲而不舍从严纠治作风顽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紧盯突出问题。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主动出击、靶向发力,组建5个督查组,采取点面结合,集中力量深入各区县、市级部门及所辖基层单位,深挖细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共发现问题线索399条,在全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了集中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治本之策。紧盯作风问题新动向,列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共835项,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严督细查。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件,处理91人,党政纪处分77人,通报曝光7177人,一些突出问题得到纠正和遏制,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紧盯关键节点。严守重大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节前下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及时提醒、警示震慑。节假日期间持续开展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深入查纠突出问题。在畅通“信、访、电、网”举报主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开通“作风快拍”微信举报通道,及时受理“四风”问题线索。

紧盯关键少数。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实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有54人向市纪委进行了专项报告。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先后对619名评优评先、出国(境)、提拔或交流任职干部出具了廉政鉴定。严明换届纪律,开展换届风气巡回督查,落实媒体公示、全程纪实、举报快速核查、专项巡回监督制度,“两会”期间派出会风会纪督查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紧盯“小微权力”。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虚报冒领、侵占套取、截留私分惠民资金、扶贫资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等问题的查处,对胆敢向群众利益伸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严查重处。扎实开展整治“村霸”问题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实行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集中整治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06件,处理36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27人。

(四)扎实开展纪律督查,全面落实“三个助力”

紧扣追赶超越主题主线,突出“三个助力”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聚焦主责·助力发展”纪律督查行动。由市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整合派出派驻力量,成立8个督查组,采取分片轮换、交替压茬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和中省市决策部署、作风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作风漂浮、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查处。特别是全省落实“三个助力”、加强扶贫环保等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后,我们紧盯目标、再加压力,对近年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实行有奖举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发现违纪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领域立案189件,党政纪处分188人,组织处理182人;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立案81件,党纪处分46人,组织处理176人;规范市场环境方面立案193件,党政纪处分187人,组织处理148人。

(五)发挥利剑作用,强化巡视巡察监督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习新修改的《巡视工作条例》,强化协调指导、督查督办、服务保障,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巡察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市委换届后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方案》,调整补充巡察人员。5月份,市委巡视联络办更名为市委巡察办,并增加行政编制3名,增设督查科。全市四个区县均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了编制和人员,区县巡察工作全面展开。强化顶层设计,不断创新巡察方式,在“市区县延伸”巡察、“一托二”巡察、“一托三”巡察、对国企进行巡察的基础上,区县第二轮巡察探索开展了交叉巡察,从机制上防止人情关系对巡察工作的影响。全年市区县共派出22个巡察组,对25个单位开展了集中巡察,共发现问题300个,问题线索139个。

强化巡视巡察整改。高度重视中省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措施,通过电话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省委两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已基本落实到位。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向陕西“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共32项,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30项,正在整改2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30项。市委坚持认认真真巡察,原汁原味反馈、实事求是公开、对标见底整改,做到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移交问题线索不办结不放过、整改过程出现新问题不放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今年,因巡察整改不力,市纪委对国资委党委、教育局工委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中国纪检监察报进行了报道。

(六)提升宣教实效,着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坚持外联内靠、同步发声,在加强现有宣传阵地建设的同时,借助市内外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新动态、新要求,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全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稿件2200余篇,在《铜川日报》开设“廉政在线”栏目90期。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广泛征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的党员干部、农村基层干部违纪典型案例,形成警示教育资料汇编。拍摄《对抗组织调查终被严惩——冯国泰案件警示录》,用身边鲜活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清廉中国”视频征集活动,拍摄完成《正心正笔正世间——柳氏家训》专题宣传片。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考试、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共 698人参加任前廉政考试,共 9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一对一”廉政谈话。强化警示教育,开展了“节前送廉”活动,春节前夕,市纪委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送去精心编印的《学思践悟》党风廉政系列教育读本“大礼包”,市纪委书记手书新年贺信一封,提醒各级领导干部时刻牢记宗旨、慎独慎微,严守纪律底线、道德高线。组织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家属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陕西省崔家沟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让党员领导干部的家属也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来,共同筑起反腐倡廉的家庭防线。

(七)强化支撑保障,纪检体制机制改革释放新活力

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探索,稳步实施,全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深化融合式改革,强化派驻机构管理。深化区县纪委融合式改革,指导区县完善功能、配强人员、理顺机制、深化提升,使改革焕发新活力。强化派驻管理,实行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交流任职、定期述职等制度,落实派出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不再承担纪检监察业务之外的工作要求,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迅速安排部署,扎实推动落实。全市各级党委、纪委、检察院分别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会议、机关学习会等,认真学习传达全国和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中省安排部署,精准把握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对照全省工作要求,制定了《铜川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市委书记郭大为担任“施工队长”,靠前指挥、亲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市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下设五个工作组,列出了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制作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手册》。强化机制保障,建立了工作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制度、市纪委领导联系包抓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日报告”制度,实行上下联动、无缝对接,合力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各区县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部署,改革试点工作稳妥审慎推进。

(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穿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听原声、学原文、听报告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研讨交流,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增强学习效果,市纪委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李秋莲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瑞峰主持会议并作专题辅导。为推动十九大精神进基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瑞峰深入宜君县五里镇,向基层党员干部就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详细解读。

全面加强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纪检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学党规党纪,自觉作好表率”学习教育。选派607名纪检干部参加了中省市调训,选调16名区县及派驻机构干部到市纪委机关跟班学习。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修订完善了监督执纪工作制度流程,全面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市、区县纪委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基本信息台账,推行纪律审查廉政承诺、随案监督卡等制度。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建军同志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先进个人,受到中央纪委表彰。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严防“灯下黑”。全年共初核纪检干部问题线索16件,初核了结9件,立案5件,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5人,组织处理3人。

2017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部门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实不到位;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时有松懈;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把“三个助力”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的韧劲还需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更大的决心、更严的要求、更强的措施切实加以改进。一是要把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用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是深入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三是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力问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权威。四是以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五是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路线图”“时间表”,积极稳妥审慎推进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做好人员转隶、制度建设、组建挂牌、工作磨合等工作,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向深入。六是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创新巡察方式,提高巡察实效,着力在提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出实招,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七是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涉黑腐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八是按照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要求,教育、锻炼纪检监察干部具有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光荣职责。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

……

3

……

……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39人、事业6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65.96万元,较上年减少69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廉政教育基地基建投入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37.43万元,较上年减少476.85万元,主要原因是廉政教育基地基建投入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16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90.44万元,占总收入的9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0.44万元;其他收入75.52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6%,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代管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13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57万元,是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津贴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62%;项目支出436.8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大案要案查处、市委巡察工作任务、廉政教育基地运行。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65.96万元,较上减少691.89万元,主要原因是廉政教育基地基建预算减少。

2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37.43万元,较上年减少476.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廉政教育基地基建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4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8.10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5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保障金)、教育支出5.7万元(主要是用于干部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6万元(主要是用于医疗和计划生育)。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938.10万元,事务支出938.10万元。

1)行政运行462.14万元,是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人力资源事务39.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考核。

3)事业运行21.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

4)大案要案查处302.05万元,主要用于案件查处。

5)其他纪检监察事物90.69万元,主要用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运行、巡察工作、各种专项督查等。

6)党委以及组织事物21.79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补贴和帮扶贫困村发展。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9.0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505.5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8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5万元;公用经费123.5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3.50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2万元,公务接待费1.54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5.22万元,降低39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94万元,降低38 %,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4.28万元,降低39 %,主要原因是用车次数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未因公出国(境),故未产生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公车运行维护费为6.82万元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8批次、144人,经费总额1.54万元。主要包括上级专项督查、协助查办案件、外地市纪委参观学习廉政教育基地等。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9.07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比上年增长0.63万元,增长7%,主要是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3.82万元,主要是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会费用,比上年增长1.98万元,增长52%,主要是召开会议次数增加。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开展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1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水费1.36万元、办公费12.38万元、印刷费3.04万元、电费7.63万元、物业管理费72.94万元、差旅费43.27万元、租赁费13.27万元、会议费3.82万元。行政单位1户,合计462.1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16.48万元,增长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铜川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