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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系列评论之二: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自查自纠必须真查实纠

发布时间:2020-04-22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

时近5月,正处于全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的关键时期。如何把这阶段的工作做好,事关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和最终的治理成效。

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我们党的显著特点和优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增加自查自纠环节,不仅是出于净化修复全省政治生态的整体考量,也是给党员领导干部一次直面问题、修正错误的机会。然而,从过去一些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看,往往存在不深入、不具体、不彻底的现象。究其根本,就单位和部门来说,有的负责人认为自查自纠就是走流程,只要形式到位、能交差就行;有的负责人则担心查找问题太实太多,会影响本单位、部门形象,因此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带而过。就个体而言,一些人认为,自查自纠等于揭短亮丑,担心承认问题后会受处分,因此刻意隐瞒;还有一些人则心存侥幸,幻想只要自己不揭穿问题组织就不会发现,企图瞒天过海、蒙混过关。事实上,不管是思想上的不重视,还是心存侥幸,其结果都违背了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防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的初衷,更会使自身错失一次悬崖勒马的机会。

纪律面前,不能有侥幸心理;自查自纠,更要真查实纠。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扛起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开展自查自纠的重要性、必要性,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查找问题时,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直面问题,全面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事项,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规插手干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说明。

以此为契机,各单位、部门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部门,要集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聚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决策、矿产开发审批管理等腐败风险高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剖析问题根源,弄清楚哪些问题是体制机制弊端造成的,哪些问题是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的,哪些问题是一时难以解决的,把问题的根源找到、找准、找具体。

当然,查找问题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纠治问题。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及时红红脸、出出汗,提醒教育;涉嫌违纪违法的,按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对积极配合、主动交代问题的,将被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必须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对于单位或部门查找出的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开出治疗“处方”,对症下药,该完善的体制机制要完善起来,该堵塞的漏洞要堵塞好,该批评的要认真批评,该改进提升的稳步改进提升,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与此同时,还要运用近年来全省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强化理想信念,增强纪法敬畏,切实强化震慑、知止、不敢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