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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3-11-06 来源: 作者: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19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党自上而下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深入推进,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际成效。

  根据党中央的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我们的党员干部应时刻谨记自己的职责,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身体力行“八项规定”;深入践行群众路线。更好的完成党交给我们的使命,不断努力,奋力前进。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把为民服务当成自己的职业。

  为民,是中央的一再要求;为民,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主题。为民是职业,是强调为民是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是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  

  为民就要知民。要了解他们的需要、愿望、困难、痛苦,急民所急、忧民所忧。不知民而为民,就有可能瞎为民,结果适得其反。因此,要深入基层察民情,深入群众知民意。掌握了民情,知道了民意,为民才能找到穴位、摸准脉搏,为民所需、为民所盼,这就需要摒弃官僚主义,因为官僚作风的最大弊端就是不察民情。  

  为民就不能与民争利、侵犯群众利益。领导干部不是与民争利的职业,更不是侵犯群众利益的职业。群众自家的领导干部为民,永远是为民谋利,不会与民争利;永远是为民造福,不会为民造祸。一个领导干部,是不是群众自家的领导干部,这就是分水岭和试金石。为民就不能谋私。领导干部职业是为民,这就意味着要把群众利益举过头顶,而不是利欲熏心、损公肥私。谋私的领导干部实质上走上了职业迷途、陷入了职业误区,这与为民的职业要求背道而驰、南辕北辙。

  为民服务零距离,党员干部服务在基层、奉献在一线,时刻提醒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在是实现我们的民族梦,中国梦的征程中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